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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品牌挚友(第2页)

他在开玩笑而已。

难道还真是阿玛尼?

忽然,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工作模式的孔双还是很认真的:“你被阿玛尼选中了,他们很喜欢你在《粉红女郎》中饰演的王浩,当然他们真正喜欢的,是王浩穿着阿玛尼的样子,国内娱乐圈这几年发展很快,所以越来越多的品牌想要通过明星与消费者进行沟通,一方面借助明星的人气,为自己的品牌宣传造势,一方面也是利用这些明星的粉丝忠诚,完成品牌的利润转化,当然你肯定不属于后者。”

洛寻耸了耸肩。

别说他的粉丝,大多数国人,又有几个人买得起阿玛尼这种国际一线品牌,阿玛尼不可能在自己身上赌什么粉丝经济——

“所以!”

孔双看到洛寻的表情,也知道洛寻是明白其中缘由了:“阿玛尼新推出了一个合作方式,这个合作方式,称之为【品牌挚友】计划。”

果然如此。

在外行人的眼里,提到一些国际品牌和明星之间的合作,想到的唯一方式可能就是代言了,但实际上越大的品牌和明星之间的合作也越是复杂!

里面的说法很多。

光是头衔就有着多种不同称呼,比如品牌代言人啊、品牌形象大使啊,或者品牌系列大使乃至品牌挚友之类等等等等,按照大小公式总结应该是:品牌代言人>品牌形象大使>品牌系列>品牌挚友。

其中。

品牌代言人可以说是关于品牌和明星之间人们最熟悉的一种说法,本意是指为企业或组织的赢利性或公益性目标而进行信息传播服务的特殊人员。

大部分情况下。

品牌代言人的形象会相应出现在品牌广告中,并标识其为品牌代言人,但你以为品牌代言人就是品牌最大合作伙伴了吗?

并不是这样。

里面的等级很森严。

大牌的品牌代言人会用大小地域性标签再度加以区分,从而诞生出所谓的全球代言人、亚太区代言人、华夏区代言人等头衔,其中大小比较起来一目了然。

以香奈儿为例。

起代言人金字塔从上到下依次分为品牌形象代言人,产品代言人,品牌形象大使,地区系列大使等等,更别说品牌挚友、品牌缪斯等代言的变种合作了,所以阿玛尼和公司交涉,希望与洛寻进行的合作,其实是最低等级的合作。

“具体内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