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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演员第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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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粗谈代言门道(第2页)

“代言通常都是每年一签,现在自媒体太发达,人人都是狗仔队。玩不好就容易崩人设,这种事越来越多,反面典型不用我说了吧?”

“再往下是地方品牌,知名度不高,基本几十万搞定,大明星肯定看不上。三线四线的很喜欢,拿钱,拍照,走人。”

“现在最流行的是自媒体广告,比如博客或者APP,不谈代言,发一条算一条的钱,干净利落,这才叫真正的快钱。”

......

这番话简直让屌丝步凡大开眼界,以前没资格知道这些门道,现在初听下来是越听越吃惊。按照蓝心里的话说,企业先打钱,明星再发微博,合作全凭人品。

这种小事通常没有合同约束,如何为产品做广告,全由艺人自己决定。如果博客企业不太满意,遇上好说话的明星,大不了删除再发一条。

万一遇上不好说话的,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比如前几天某L过气女明星,博客发的照片就是躺在床上,代言放在不起眼的地方,举着放大镜都看不见。

企业当然很生气,花了几十万就当个背景板?

可惜没合同,打掉牙往肚里咽,人家已经宣传,至于效果...

那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线明星或是流量小鲜肉小花,人家在博客上发的广告,都是在大品牌代言合同内的要求,不属于微商广告代言。

那些没实力的小品牌,想少花钱多办事,找到经济公司去谈合作,有的明星会接,有的明星不接。

这种广告的报酬对明星来说,基本是九牛一毛,很多人不靠这个赚钱,有时候接微博只是单纯为拉关系,放长线钓大鱼。

价格也差别很大,每条最少十万起,最高百万封顶,再多金主爸爸也会觉得不值。

按理说明星要代言必须自己先试用,但实际很少有人履行应尽义务。如果是跨国品牌、知名度高的品牌,不用无所谓,毕竟人家不是一锤子买卖。

但小企业请明星,就是为招商,想尽办法拉加盟商。比如饮料,很少有人真正喝自己代言的。还有汽车,谁会开十几万的车出门?

总结一句话:企业看名气,明星靠人品。

至于消费者....

您只能自己看着办!

......

听的步凡如痴如醉,原来这里面的门道这么多,步凡感觉自己就像小白一样,什么都不懂,什么都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