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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擦肩而过的主播路(第1页)

“呼,呼,呼!”

唐御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自己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在原始山林之中以大的Z字型奔跑,利用多种山林赋予的障碍物,跑赢了一头野生棕熊,且他的身上,还有着接近二百斤的负重。

在山里转了四天,后面几个大的陷阱都没有收获,第四天碰到一个有收获的,结果捅了马蜂窝,要不是一直秉持着一颗敬畏之心,他不觉得自己正面和一头野生棕熊厮杀能够保住性命。

攥着开山刀的手泛着青紫色,即便是停止了奔跑,即便是确认了后面没有追赶的声音,唐御还是紧紧握着刀,在刚刚一段时间里,他脑子除了快跑快跑的空白之外,就只是偶尔有一个闪念掠过——如果跑不赢,那就拼命,我要一刀砍在它的脖颈处,我要将全身的力量汇聚到一点。

背着的行囊,并非是舍命不舍财,如果超过二百斤,超过了他可以无视重量的界限,在生命面前,他会毫不犹豫的将背包扔掉逃命。

这不是第一次,却是最危险的一次,或者更准确点说,每一次都是最危险,逃出来的那一刹那会后怕,过一段时间,依旧还是会踏进大山,因为这里有粮食,能活命。

看了看方向,唐御调整自己的归路方向,没有停下来休息,他觉得自己该第一时间走出来。

“这一次,为什么会比以往恐惧的念头更深呢?”

唐御问了自己一路,直到入眼看到了熟悉的区域,他才找了一棵树,爬上去休息。

在半山的树上,透过树枝的缝隙,能看到远处东山村的农用地,也能看到炊烟渺渺,他知道为什么了?

以前是出去也是拖累,没什么活路,自从爷爷说外面干力气活赚的也多也能养活自己,自己的心思早就活泛了。山里的风景是美,在山里是舒服,可当你意识到危险正在临近时,如果有的选择,绝不会去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望着东山村的方向,唐御将背包紧了紧,喃语了一句:“真要是李元霸就好喽。”一对擂鼓瓮金锤,一下子抡过去,还什么棕熊,都是弟弟。

回村,将野猪肉卖给了东山村和邻村的一些人,换来更多更为实惠的粮食,家里只留下一小块给爷爷炖了一锅酸菜。

“那个女孩又来了,给家里带来了米面和肉,让你给回个电话。”老爷子觉察出孙子有些问题:“你是不是在山里遇到危险了。”

唐御没有回答,反问:“爷爷,我大哥说外面能够赚到钱,真的可以吗?”

老唐暗自叹了口气:“嗯,去外面吧,以前是为了活着进山,现在能赚钱养活自己的方式越来越多了,没必要非得跑到山里,这些年山里也没什么好东西了,给你大哥打个电话,去吧,正好我也轻松轻松,去串串门,省得老在家里守着你。”

浓郁的腥臭味道,浑身汗毛倒竖的一种迫近感,唐御脑海中还能清晰浮现遭遇到野生棕熊的画面。

距离不足半米,唐御甚至想到如果当时自己反应慢半秒,可能也就交代了,以野生棕熊的咬合能力,那口中散发出来的腥臭味道,咬到自己身上任何地方,剩下的事情都不敢去想。

奔跑过程中脚下地面颤动带来的浮躁,是对方距离自己很近,奔跑过程中带动的附近地面颤动。

那声声低吼,唐御完全忘记了以前远处观察野生棕熊的吼叫声是什么样子。

再多的生存经验,你能想象一头野生棕熊竟然可以匍匐在陷阱附近,等你离得近了才突然冒出来的感觉是什么样子吗?在那一刻,过去学到的所有东西都没有用了,全都是身体本能的反应,要说过去学的有用那就是融入到身体本能里的东西都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