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最后一首歌(第3页)
柳翩冲着身后竖起大拇指,伴奏紧接着响起。
“夜空中最亮的星~~~~”
.......
在后台某个角落,许子歌和玫瑰乐队的队长正待在一块儿,听着柳翩演唱。
“这首歌挺不错的,就是摇滚元素太淡,流行元素太浓了。”许子歌轻声道,虽然自己的摇滚也被很多真摇粉嘲讽成伪摇,但至少自己的歌除了没有传统摇滚精神,但其它元素还是应有尽有的。
摇滚精神这东西,谁又说得清楚呢?
玫瑰乐队队长摇摇头,“现在的音乐市场不就这样么,大家从音乐感同身受,却不愿去思考社会和人生,都是快餐文化罢了。”
许子歌撇撇嘴,“那可是你们乐队啊,至少我的歌还不至于被称为快餐摇滚。”
“切,你的歌还不是被人说成没有内涵的心灵鸡汤?”
闻言,二人相视一笑。都是老熟人了,这种玩笑调侃早已习以为常。商业不商业,快餐不快餐,他们都不在乎。反正有人喜欢,也有人喜欢挑刺儿。他们只需要满足喜爱自己的粉丝就行。
“不过那首《北京一夜》倒是真的可以,水平比上一首高多了。”许子歌说道。
“那首歌的确不错,但我估计传唱度最终没有夜空那首高。”
“这倒是,有点曲高和寡了,太小众。”许子歌摇摇头,“不是说他们乐队还有一首新歌么?听听看吧。”
许子歌有些期待,摇滚乐啊,即便是流行摇滚,混出来也不容易。自己现在在摇滚圈有名,但放到华夏整个音乐圈,那就算不得最出名了。
他想看看,传说乐队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这时,柳翩两首歌唱完,喘了口气儿,说道,“大家先让我喘口气儿,这京腔实在太难唱了。”
众人大笑。
缓了片刻后,柳翩沉声道:“这次树村音乐节的主题是摇滚,大家能聚集到这里,都是喜爱摇滚乐的歌迷。”
“我呢,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摇滚歌手,大家都知道,我以前在网络上发布的歌都是流行歌曲,而且大都是都市流行情歌,所以这注定了,我的摇滚是和流行乐息息相关的。”
“即便是之前的《北京一夜》,也都是流行乐编曲。”
众人都静静听着,在场有真摇粉,但那很少,大部分都是喜欢流行乐的。柳翩的流行乐风格,他们大多数都很喜欢。
“下面这首歌,它是一首摇滚,也是一首流行歌曲。”柳翩笑道,“我不求大家都喜欢上它,但我希望大家以后都知道,国内有一支风格独特的摇滚乐队,叫做:传说!”
“最后这首歌,叫做....”
“《死了都要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