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不签(第3页)
“李叔,你没逗我吧?”
“是真的!”李钰笑道,“我打电话就是告诉你这个消息,顺便再问一下你的意见。”
传说乐队以前都是混迹于地下摇滚圈,从未签约过啥经纪公司,现在机会来了,他怎能不高兴?
但柳翩就没这么想过了,包括曾经陈立辉找他,他也是一口拒绝。
一旦签下公司,那就要履行合同上的各种条约。不红的话,有可能被冷藏,一旦冷藏,那就代表没得钱赚。红了的话,钱也没那么好赚,比如要频繁接商演,接代言,接综艺活动。
现在这个数字媒体时代,唱片什么的已经是赔本的买卖,就连一线顶级的华夏歌星,卖唱片也是亏的。都网上下载听了,谁还买唱片啊?
或许还有卖唱片的,但那都是小范围针对究极真爱粉,卖点情怀,让人家拿回去收藏。有个几千几万张就不错了,哪像以前动辄上百万张?
现在的歌手,赚钱不靠唱片,靠的是版权收益、演唱会、商演、各种游戏广告代言,还有去各种综艺节目露脸。无论是当导师带学员或者和其它歌手同台竞技,都是要收出场费的。
说到底,还是名气越大,赚得越多。
不过现在的歌坛不怎么景气,所以歌星爱去综艺节目刷脸,有的还干脆跑去了影视圈当演员。毕竟演员的片酬可比商演的酬劳要高多了。
柳翩就没打算过要在音乐上赚到多少钱,这只是帮自己提升名气的一种手段而已。就像这次《暗战》,自己编剧得到的钱可比做音乐来的多多了。
加入经纪公司的话,柳骗子就是受不了那张“卖身契”的约束,不想让别人对自己指手画脚,吆喝来吆喝去,而且还是强制性的。殊不见,现在许多大牌明星和乐队,都早已出来自己单干了,有开工作室的,有开公司的....
再说,自己加入经纪公司,那“林宥佳”不就暴露了?
......
“李叔,你怎么想的?”柳翩问。
“签了呗!”李叔激动道,“签了,咱们乐队才有更好的发展嘛。”
“但那就没自由了。”
自由?
李钰一愣,“柳翩,你不想签吗?”
“说实话我是不想的。”柳翩摇摇头,自己卖卖歌都比这个来钱多,干嘛非得受那个累?
赚名气的话...在这个网络数字媒体时代,可不需要发行唱片那东西了。
发了也卖不动。
网络,可是个好东西啊。
李钰得到柳翩的答案后,失望地说道:“真不签?”
“反正我是不会签的。”柳翩肯定地说道,“如果你们要签,可以签,咱们私底下还是可以在一起玩乐队。”
李钰苦笑道:“好了,我知道了。”
唉,哪有那么容易,人家指名道姓要你林宥佳啊,你不去,我们怎么入得了人家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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