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花痴(第1页)
在华夏边界跟土谷斯坦交界的地方,是一片戈壁滩,早春时节,这里还是一片荒芜,秃鹰在天上盘旋着,寻找着猎物。
它的目标是地面上的两个旅人,这两个人疲惫虚弱,摇摇欲坠,有可能下一步就会倒在地上,永远起不来。
秃鹰很有耐心,只要这两人倒下,它窝里的雏鹰就有肉吃了。
周擎宇背着一个硕大的旅行袋,一副墨镜遮住了他半张脸,他穿着皮夹克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半腰靴子,英俊的脸上满是尘土,嘴唇干涸。
在他身边走着一个女孩,高挑个子,身材苗条,生着一张清秀的脸蛋,这个女孩什么都没有背,看起来却比背着重物的周擎宇还要狼狈,她喘息一阵,就用手撑在膝盖上停了下来。
走在前面的周擎宇看了看天色,对女孩伸出手:“刘怡,来,我拉着你!”
刘怡的声音很娇糯,跟她相对飒爽的身材完全不一样,她睁大眼睛细声细气的说:“周队长,这样不好吧?我只要歇一会,就可以可以继续走!”
现在已经天近黄昏,距离目的地还有十多里,要是不抓紧赶路,就是天黑了也走不到地方,更别提去完成任务了!
周擎宇不由分说,拉起刘怡就走,完全没有注意到,刘怡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
西北的边境线很长,在很多地方,地表并没有明显的标志。两个人紧赶慢赶,总算是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来到了石嘴壑子。这个地方位于两国交界处,土谷斯坦把石嘴壑子叫做曼州。
看似平坦的地面,在这里突然凹陷下去,周擎宇顺着斜坡向谷底走去,他松开了刘怡的手,后者站在坡上面,一脸不知所措的表情。
“快点下来!”周擎宇已经没有了再哄刘怡的耐心。刚才他拉着刘怡,她不知做了多少小动作,一会偷偷挠周擎宇的手心,一会又装晕往他身上靠。
两个人一块出来执行任务,周擎宇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僵,这十几里路忍下来,他已经到了极限。刘怡装腔作势,明明还有余力走路,却不把精力用在完成任务上,反而在这种要命的时候来勾搭他!实在是不可理喻!
刘怡是军部刘司长的女儿,她来特战队的目的是镀金,然后以此为跳板再进入军部工作。没想到,在基地她见到了周擎宇。
自从看到了周擎宇,刘怡就知道,她深深的迷上了这个年轻的队长。刘怡存了接近周擎宇的心思,就费尽心思打听他的出身,她是从魔都来的,很快就了解到,周擎宇原来是周老爷子的亲孙子。
刘怡大喜过望,因为周家比她家的门第不知道要高多少倍,如果她能够顺利挂上周擎宇,刘家也能跟着一步登天,她就成了家里的大功臣!
周擎宇一门心思都在训练上,他节后归来,就被授予了上校军衔,成了特战队两名副队长之一。周擎宇之所以晋升这么快,一方面是因为他优异的成绩,一方面是因为他在抓捕战国强的时候立了大功,顾遥亲自向军部推荐了他。
刘怡经常找借口在周擎宇身边卖弄风骚,可惜对方视而不见,她也不觉得尴尬,反而认为周擎宇稳重可靠。
稳重可靠的男人难免羞涩,也许周擎宇早就对自己一见倾心,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而已,刘怡这样想当然的认为,不但不觉得尴尬,反而加紧追求周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