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沈姝霍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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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冒犯(第2页)

思索许久,她终于说:“对不起,姐姐不知道。”

眨眨眼,霍煜洲露出笑容,“姐姐,我不想回家,我可以留在你家吗?”

沉着脸的男孩,是阴鸷的。

而此刻,霍煜洲仿佛笼罩在阳光中。男孩唇红齿白,五官无一不精致,笑起来,漂亮得像是法国旧电影里的美少年。

鬼使神差,沈慈答应。

霍煜洲怕她反悔,乖乖坐在床沿,眼巴巴望着床头堆叠的卷子。

稍稍回神的沈慈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轻声问:“你也有作业没做完吗?”

“我没有上过学。”霍煜洲垂下眼,声音愈发低,“妈妈说,她养大我,已经仁至……义尽了。”

蒋以娴嘴里吐出的话,对他来说太过拗口,卷了卷舌头才说完整。

陌生但又铺天盖地的心疼瞬间淹没了沈慈。

抛开方才的不适,她卸下防备,轻柔的拍拍他发顶,“你想读书吗?你要是想,我帮你。”

话一出口,她才意识到不妥。

像霍煜洲这样的男孩,看起来浑身是刺,实际上最缺乏安全感。他信任她的理由,可能仅仅是一碗面,或者是他唐突伸手后她的不计较。对这样的孩子,她不能失信。

豁然抬头,男孩儿眼里忽地缀了星星,“想!”

短短的头发擦过手心,怪痒的,而她的心里,竟然意外淌过陌生的暖流。

沉默几秒,她认真的说:“好,姐姐帮你。”

灯光懒洋洋的落在她周身,氤氲在光暖里的沈慈,温柔似水。

彼时的霍煜洲想,他这辈子都不会遇见比她更美的人了。

沈慈从书包里翻出本绘本,递给霍煜洲,“喏,今晚先看看这本书。姐姐有点累,洗完澡就打算睡了。”

虔诚的接过书,霍煜洲诚挚保证:“姐姐,你去吧,我会乖乖的。”

为了留下,男孩子藏起满身戾气,变得柔软无害。

她哪里敌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