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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远水孤云(第1页)

“金老先生为人厚道,遇事定然能够逢凶化吉。"杨牧云安慰道。

“希望能借恩公吉言,不过老夫离开南都后,有一件事着实放心不下。”金英犹豫了一下说道:“老夫蒙先帝恩赐,不但获免死诏书,还可享受赏赐获罪官员的家产和女眷的恩遇。”

金英见杨牧云听得很认真,于是续道:“宣德九年,先帝赏了老夫一批罪臣的女眷,其中有一个两岁的女孩,长得十分玉雪可爱,老夫就将她作为自己的女儿来养,如今她已经十五岁了,现下就在南都......”

“金老先生的意思是让在下接她过来与你同行么?”杨牧云问道。

“不......”金英摇摇头,“她已经嫁人了,我不想去打扰她的生活,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照顾着她,就算她嫁了人,我也在暗中派人对她进行保护......”说着叹了口气,“可老夫现在离开了南都,却没告知她一声,对她着实放心不下。”

“我明白了,金老先生是想让在下告知你女儿,你已远赴京师,让她好好照顾好自己。”杨牧云说道。

金英点点头,“也许是我多虑了,她丈夫是一名锦衣卫军官,已经不需要我对她的照顾了。”

“哦?”杨牧云一听不禁来了兴趣,“她丈夫居然是锦衣卫的。”

“怎么?恩公跟锦衣卫很熟悉么?”金英看到他的反应感到有些意外。

“不是,在下的意思是你女儿既然是锦衣卫的家眷,那么她的安全就不烦您老操心了。”杨牧云心说不过传个信而已,登时感到一阵轻松:“不知金老先生的女儿芳名如何称呼?她又住在哪里?”

“她是罪臣之女,那原来的姓氏是不能用的,老夫是个阉人,又不好给她冠以老夫的姓氏,”金英踌躇了一下,一字字道:“她叫紫苏,是南都第一名楼国色馆的幕后老板,你到那儿应该能找到她......”突然看到杨牧云吃惊的样子,“恩公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觉得紫苏这个名字好像听过。”杨牧云强抑制住胸中激动的情绪。

“那当然,她可是南都第一美女,在南都,没听说过她的人恐怕不多......”金英嘿然一声,“如果你在国色馆找不到她,就去里仁街,她和她丈夫就住在那里。”他发现杨牧云的脸色变得很不自然,说道:“怎么,恩公有难处么?”

“没有,金老先生所托之事,在下一定办到。”杨牧云拱手深深一揖。

“恩公为何如此大礼,老夫本就欠你人情,现又有事情交托于你。本该老夫向你行礼才是。”

“金老先生高义,让在下感动,这礼一定要受。”杨牧云的心怦怦直跳。

“罢了——”金英托住他的手臂,看了一眼还在舞蹈的??妮,“苗人生于蛮荒,行事古怪,恩公与她相处,还需多加小心为是。”

“谢金老先生叮嘱,在下谨记。另外老先生所托之事,在下一定办到。”杨牧云一脸的坚毅。

“如此拜托了,老夫告辞。”金英说完转身踽踽而行。

看着金英蹒跚的背影,杨牧云的双眼眯了起来。跟紫苏成亲以来,对她的身份来历就一直是个谜,她性格敏感,很在意别人看她的眼光。杨牧云一问起她的身世,她就顾左右而言他,原来,她的经历竟是如此的坎坷。杨牧云想到这里感叹一声,金老先生所托之事,我不仅要办到,还要办好。

天色微曦,凌一涵的躯体与篝火一起化为了一堆灰烬。??妮停止了舞蹈,跪伏于地,又默默祷告了一番,从腰间取下一个漆黑的罐子,小心的将凌一涵的骨灰收入罐中。等一切都完成后,她伸展起纤柔的腰肢,揉了揉发红的美眸,看见杨牧云站在不远的地方,不禁惊讶地说道:“你怎么还在这里?”

杨牧云苦笑了一声:“我来时,是答应人家带凌公子出来医治的,可姑娘将他化成了灰,这叫我如何回去跟人交代。”

“那你就跟我一起走,你说过要吹木叶给我听的。”??妮一声娇笑,眼波流转,娇俏的身形盈盈而动,就像一只欢快的云雀向湖边的柳林中穿翔而去。

她的脸好像绽开的白兰花,谁能想到这样一位娇滴滴的少女,擎刀在手的时候是如此的杀伐果决。杨牧云眼前似乎又出现昨晚的一幕,弯刀一闪,凌一涵的生命伴随着漫天血花落地而消逝。他转过身,不再向她多看一眼,向着来路而去。

当他回到客栈的时候,和凌一涵同来的少妇已不知去向,于是便回房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匆匆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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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国色馆听雨轩。

紫苏云鬓高挽,身穿一身浅粉色对襟襦裙,站在书案前,秉笔略蘸丹青,凝神细描。书案铺陈的精美宣纸上,一位俊秀的书生形象栩栩然跃然于其中。那书生五官清秀,旷达洒脱又不失斯文儒雅!他举手投足间散发出一中难以形容的气质,将他身上的一切优点糅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自己特有的魅力,看上去是那样的让人着迷!

紫苏对着那幅画凝神良久,眼神里迷蒙出一抹复杂的色泽,蓦然,她秀眉一颦,挥毫将一管墨汁洒了上去,画上的俊秀人儿顷刻被玷污在一片斑斓的鸦青下,她似乎还不解气,纤手抓起宣纸揉成一团,远远地扔了出去,然后倒蹙娥眉、似嗔似怨地坐在一张紫檀木官帽椅上。

瑾萱默默地上前将那团纸拾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