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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骑狼少年(第2页)

结果给他茶,他不喝。

给他上酒,他不动。

只到上了一盘手抓羊,他先双手合十谢过主人家,这才大快朵颐起来。

这少年个子不高,看起来有几分瘦弱,可这吃肉的胃口,却很吓人。

而且他吃得速度很快,基本上不嚼,直接往肚子咽。一盘四五斤的白煮羊肉,风卷残云一般,两三分钟盘子就空了。

“这是狼的吃相啊。”牧民们心里嘀咕了一句,但原本高高悬着得心,却放下来了。

肯吃东西,那就说明有得谈。

那就继续上肉吧,把这少年喂饱了,再打听他的底细不迟。

结果牧民主人家的这个决定,让他们后悔了一个冬天。

因为这小子实在太能吃了。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跑老子。这少年一个人,一顿饭干掉了三头羊。

于是到底是不是留他吃第二顿,这就成了一个问题。

这里的牧民饮食习惯跟国内大部分地区不一样,主食是肉。

肉类营养丰富,而且消化得慢,所以一日三餐是无从谈起的,往往一两天才有一顿大餐。

可就算是一两天一顿,以这少年的饭量,待一个礼拜,这户牧民的羊群就得少一小半。

如果这少年是客人,那主人家不会心疼。

游牧民族的待客之道,那是自古传承的,客人越不客气,主人越高兴。

可现在的问题是,这小子到底是不是客人?

这事儿困扰了这户牧民两天时间,直到第三天晚上,才终于知道了答案。

因为这天晚上,狼来了。

这里的狼,是生活阿尔泰山脉的森林狼,体型比蒙古草原上的草原狼大得多,一匹匹就跟驴似的。

然而这么大的狼,牧民们还是第一次看到。

那是一头肩高和人类相差仿佛的大狼,足有一米七上下,体长接近五米,通体雪白,眼珠子是蓝色的,就跟蓝宝石一样。

这匹白狼又大又漂亮,面向威严而不狰狞,让牧民们兴不起抬枪的念头。

可它慢悠悠走进牧民营地的时候,牧民家里养着的十多条牧羊犬,全都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屎尿拉了一地。

它走到帐篷门外,和少年相遇。

这时候主人家才知道,原来少年并不是哑巴,他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