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二回 忽然升了辈儿 紧锣密鼓(第2页)
好吧,看来在如今这个时代,师徒之间的传承远比自己想象的要郑重得多,“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句话,也绝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而是大家都必须恪守的约定俗成的规矩,不怪她曾经看过的古言和古代电视剧里,对背叛师门、欺师灭祖的人都是那般的鄙视,只差人人得而诛之了。
季善只得道:“我的秘方肯定不能让随便谁就学了去,我们的饭馆选址开张也是迫在眉睫,也没那么多时间去物色合适的人选。既然如此,我就托大一回,收下二少爷这个徒弟吧,只是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就不必了,只要二少爷好生学艺,好生协助叶老把我们的饭馆做起来,慢慢儿再做强做大,让我们都能过上好日子,就足够了。”
叶大掌柜见季善总算松了口,不由喜形于色,“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就不必了,叶广既拜了沈娘子为师,就是您一辈子的徒弟,他以后要是敢不孝顺您,您放心,我第一个就饶不了他。”
叶广忙道:“爹放心,我不会的。师父,也请您放心,我一定会好生学艺,把我们的饭馆做起来的!”
季善点点头:“那你起来吧。不过还有一点,你真的喜欢学厨吗,这做菜也是要用心的,高高兴兴,身心愉悦之下做出来的菜,与愁眉苦脸,迫不得已之下做出来的菜,肯定是不一样的,客人也吃一次两次可能感觉不出来,时间一长,势必就能感受出来了,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且你还这么年轻,又是个大男人,务必得考虑清楚了才是。”
就怕如今叶广迫于现实,不得不跟她学了做菜,将来脱离困境,回复安逸后,便又后悔了,想撂挑子了,岂非横生枝节?倒不如一开始就规避麻烦的好。
叶广恭声道:“师父放心,我以前也喜欢做菜的,不信您问我爹,那时候我宁愿在家里做菜,也不愿去学堂……不是,我是说我其实会做好几个菜的,只不过后来家里有了下人,做的少了,就慢慢忘了。但我相信要不了几日,我就能重新捡起来,也一定能学会您教我的一切的,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大男人怎么了,那些名扬一方的大厨大拿们,不也都是大男人吗?”
叶大掌柜则笑叹道:“沈娘子,叶广这话是真的,比起念书和管事,他的确更喜欢做饭,这些天老妻和大儿媳病着,家里便都是他做的饭,虽然味道不敢说多好,至少还是能吃的,不然这么一大家子人,早饿死了。只不过我早前觉得后厨太辛苦,舍不得他吃那个苦罢了……倒不想他终究还是走上了这条路,可见都是天意啊!”
叹完又笑道,“沈娘子自己分明更年轻,却说他‘还这么年轻’,真是越想越可乐呢。”
季善听得叶广至少对做菜是真有兴趣,还多少有点儿基本功,方心下一松,忍不住白叶大掌柜道:“您老也知道我自己分明更年轻呢,那干嘛非要给我塞这么大个徒弟,非要给我升一辈儿,弄得不知道的人听了,还当我已经七老八十了呢!”
说得叶大掌柜讪笑起来,“那个啥,有本事不在年高嘛,沈娘子手艺好,自然当得师父,别说叶广才二十几岁了,五十几岁人的师父,您也一样当得。只是今日太仓促了,什么都来不及准备,只能回头我们把拜师礼的一切都准备好了,再请了沈娘子来家里也好,我们去您家里也好,再正式给您磕头敬茶,正式拜师了。”
季善倒是不看重这些,无可无不可的道:“这些都是虚礼,有没有都不要紧,眼下要紧的,是把咱们的饭馆选好址,尽快收拾装饰一番,开张大吉。”
叶大掌柜忙正色道:“沈娘子放心,明日一早,我就带了叶广各处选址去,定会尽快给定下来的。只不知您的菜谱都属于什么菜系的,我们选址时,也好尽量避开同类型的饭馆酒楼,省得回头影响生意。”
季善笑道:“我那些菜,现在应当还没形成菜系吧?我就先简要与您说说吧。您听说过一种叫蜀椒的香料和一种叫辣椒的菜吗?前者又香又麻,后者则又辣又鲜,任何菜只要加了它们,都能立马活色生香,让人一开始吃时可能都不惯,但只要多吃上几筷子、几顿的,便会越吃越想吃,根本停不下来了。”
叶大掌柜果然见多识广,一听便点头道:“我听说过蜀椒,是从巴蜀一带传过来的一种香料吧?好像是听说过可以当成佐料做菜,但到底味道如何,我却没吃过。至于辣椒,就没听说过了,沈娘子都是打哪儿听来学来的呢?您可真是太见多识广,太能干了,先有那个皮蛋,如今又……”
说到皮蛋,冷不防又想到了冤死的长子,笑容一下子僵在了脸上,再说不下去了。
季善见状,也笑不出来了。
那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连旁观者听了都难受,何况亲生的爹娘呢?
她抿了抿唇,正要说话,叶大掌柜却已先笑起来,“那沈娘子的菜谱,便是以您才说的香麻辣鲜为主了?听起来倒是很独特,府城的人别的不追求,对新出的菜品倒是很追求,很喜欢尝新的,只要回头菜的味道真不错,咱们地方也选得好,服务也跟得上,肯定不愁没生意。”
季善见叶大掌柜振作了起来,也就把已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笑道:“菜的味道您不用愁,但凡吃过的人,就没有不夸的,就说罗小姐吧,身为府台千金,她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却对我菜谱上的菜都欲罢不能,您便可以想象了。”
叶大掌柜笑道:“那我便安心了,明儿一早就开始找地方去……对了,沈娘子,菜品菜价您都打算怎么定位呢?虽然一开始咱们本钱有限,可能饭馆开不大,却也是可以走小而精的路线的,只要走得好了,应当能比薄利多销强些。”
季善早想过这个问题了,道:“我这些菜吃的就是个热闹红火,雅肯定是雅不了的,还是先别想什么小而精了。不过每样菜的成本摆在那里,肯定也不是人人都吃得上的,就譬如城北这些百姓吧,让他们一顿饭动辄花一二百、二三百文,他们肯定舍不得,一顿饭的钱买了米面,都快够一家人吃一个月的了。所以咱们的饭馆还是开到城东或是城南吧,聚丰楼和醉仙楼并另几家大酒楼都在城西,咱们就别去凑热闹了。”
也省得被挤得没有立足之地不说,指不定反倒惹来麻烦。
再是有罗晨曦愿意庇护他们,大情小事都不会袖手旁观呢?到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季善说完,又道:“您老和二少……叶广明儿也别去选址了,省得让那些个坏东西瞧见了,横生枝节。还是我去选吧,直接去找牙行的人,把我们的要求明白告诉他们,待牙行的人找到几个符合我们要求的地方后,我再一一亲自去看,带上杨嫂子,另外向我们租房子的黄老爷家借两个家丁跟着,也就不会有什么事儿了,你们只管放心便是。”
一开始便抬出罗晨曦来压人,实在大材小用,指不定还会横生枝节,弄得他们的饭馆推迟开张,甚至根本开不起来,实在犯不着。
最好的法子还是开张当日,请了罗晨曦去坐一坐,让周围的人都知道府台千金去过他们店里,聚丰楼和郭家的人自然也就投鼠忌器了,——一开始他们的饭馆规模肯定大不了,与聚丰楼相比更是犹如天壤,就为了打压这样一家对自家酒楼造不成威胁的小饭馆,便冒得罪府台千金的危险,岂非太不划算了?
况就不信聚丰楼上下做了坏事的、冤枉了叶文和叶家的,午夜梦回时会没有过心虚,会没害怕过叶文的鬼魂会去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