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捕头沈俊(第1页)
“哥,怎么处理他?”沈重问向沈俊。 “这你得问老爷,如何处理。” “你觉得应该怎么处理?”林明之凝视着沈俊的双眼,缓缓的开口说道。 “把他的脚也捆住,扔到柴房去,由我来审讯他。”沈俊说着,伸手去仔细的摸了摸小偷的舌底和头发中有没有东西,随后才押送着朝着柴房走去。 林明之看着沈俊的背影,眼睛微微眯起。 然而沈俊却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回过头看向林明之,眼神中闪过了一抹犹豫,但还是很快便坚定了下来:“老爷,您先不要睡觉,等我审讯出了结果,我好和您第一时间说。另外,我还有点事要和您说。” 林明之看着沈俊。 这是准备和自己说些实话了吗? 林明之点头,随后迈步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 深夜还是很冷的,一层衣物根本没法保暖。 林明之在屋内重新穿好了衣服,没让林明之多等很久,很快屋外便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林明之推开门,走了出去。 随后便看到沈俊身穿着白天的衣服,背后背着一个简易的行囊,手拎着一个水壶,一副即将要远行的模样站在门口。 “老爷,我已经审讯完了,那小毛贼嘴硬的很,我只撬出来了一点信息,那就是他是被人派遣,前来偷钱的。除此之外便什么都不肯说了。”那沈俊一见面,便开口说道。 “你为何是这幅打扮?”林明之问道。 “老爷,我不能再为你招惹祸端了,那些人已经追来了,为了避免让您再沾染上麻烦,我这就离开林家,我的弟弟和母亲就留在这里侍奉您,您的恩情,我沈俊铭刻近骨子里,我发誓,我一定会将这三十两银子赚回来补偿给您,如果违背誓言,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沈俊说着,竖起了三根手指,直指苍天。 紧接着,沈俊低下头,不敢去看林明之的表情和眼神,他徐徐开口,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我本是隔壁县青山县的捕头,一日在巡街的过程中,意外看到他人强抢妇女,上前执法,却没想到那人可是县令的贵客,因为我的阻拦,那名贵客愤怒的离开了,县令因此而记恨上了我,处处给我找麻烦。” “先是用我受过孝敬这一点,来败坏我的名声,然后又以工作失误让牢狱里的犯人死亡的理由让我辞职,我主动辞职,离开了青田县,想的是原来他们,与恩怨再无瓜葛,但却没想到,我已经辞职,他还不肯放过我,他想尽办法用尽花言巧语的勾引我父亲去赌博,他们给我父亲大量的借钱,然后在他都输光之后,逼着我们还债,他让我家破人亡。” “今日有小偷进家门,这明显便是那青山县令派的人,想让您知难而退,将我轰出家门。” “您对我有大恩,我若是知情不说,那便是在坑害您。不过,我是不能继续留在这宅子内了,若是今日之后,恐怕再找来的麻烦事会更多。” 林明之听到了沈俊的描述,顿时也不禁皱眉。 这青山的县令,做的未免也太绝了些。 捕头这个位置,不算是官员,只能算是吏,国家是不给发钱的。 收入主要来源,便是县太爷每月给发的一点银两,其余大部分都来自手底下人的孝敬。 可以说,若是不收孝敬,他连生活都过不下去。 而且将牢狱里的犯人死亡,也归结于他的工作失误,这同样也是没事找事。 古代可不像现代,入了监牢还能有吃有喝,生活开心。 古代的监牢,住的都是稻草,吃的是泔水,整年阴冷,而且还瘟疫横行。 这种环境,人住进去是极容易死亡的。 将这种事情归咎于工作失误,这在街上随便找个人来听,都会觉得太离谱。 而且,他都已经辞职了,那县令还想办法来搞他,除了可以看出县令的小肚鸡肠之外,还可以看得出一点。 “你身上的麻烦不小啊。”林明之看着沈俊,有些感慨的说道。 也难怪他不肯把实情告诉自己,若自己是沈俊,自己也不会第一时间把事情说清。 他能在发现困难的时候把事情告诉自己,这就足以说明他还是有良心的。 “老爷,告辞,我会记住我的誓言,您的这笔钱,我就算终其一生,也会将其还上。”沈俊拱了拱手,内心复杂的转身离开。 “回来!谁让你走了?”然而这个时候林明之却叫住了他。“你明天早些起,将这院子里面的土给耕一遍,过些日子准备在院子里栽种些花花草草。” 沈俊转过身,面露错愕:“老爷,您没有听到我说的吗?我继续呆在这里,只会带来灾难。” “我听到了,也听懂了。”林明之作看着沈俊,面露一抹微笑:“你有什么麻烦,我一并替你抗了,你安心的呆在我家便是。” 沈俊长大嘴巴,看着林明之,似乎眼中满是不敢置信。 林明之见他这副模样,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说道:“早些睡,明日还有很多事。” 说完,林明之转身回屋。 沈俊站在原地,张大了嘴巴。 他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竟然会有人连县太爷都不怕。 这位林明之当真是好魄力,若是换了别的老爷,恐怕此时早就已经吓破胆了,连吼带骂的将自己赶出宅子了。 沈俊将水壶放在地上,脸上不禁露出了一抹惨笑。 自己已经做好了流浪天涯的心理准备。 但他却强行将自己留下,给了自己一个家吗…… 抬头,看向天上的明月,他眼中泪水打转。 这份大恩,感觉很难还清了。 林明之回到屋子里面,并没有第一时间上床,而是走到桌子前面喝水。 他在得知了沈俊的身世之后,还选择将其留下,这并不是林明之一时冲动或是心疼那三十两银子而作出的决定。 而是他觉得,这突如其来的盗贼似乎并不像他说的那样。 从沈俊的逻辑里,那个县令一直百般责难他,让他臭了名声,让他失去工作,最后甚至让他家破人亡。 现在又派人来偷东西,是为了给自己一个警告。 但其实,仔细想来,便可以发现其中的逻辑不通。 首先,一个县令,派人来其他县的地盘来偷东西,这事听起来有些离谱。 县令在本地是土皇帝,但是在别的地方可就不是了。 他的手应该很难伸这么长。 虽然,他之前也曾到他家勾引他的父亲去赌博,但是,一介县令,非要用偷窃的手段? 他不觉得掉价吗? 他完全可以来找自己聊,让自己对他残忍一些。 甚至说提出,让自己杀了他,也是有可能的。 他没这么做,而是派人来偷东西? 再有一点,一般来说,卖身对人来说,就已经代表着这个人的一辈子都毁了,今后的日子就全是苦难和劳作没有幸福。 在这种情况下,那县令还派人? 这个县令到底是有多么小心眼? 天大的罪过,到卖身这一步也就该打住了。 林明之倒是觉得,这次盗窃,应该是和他没有什么关系的。 或许是陈家父子又给自己找的事情。 毕竟陈家父子是知道自己拿到了一笔钱的。 这小偷目的很纯粹,他就是为了偷钱而来的。 前因后果更加吻合。 自己不光不能怪沈俊招来霉运,甚至还得感谢他。 若不是他那超高的警觉和麻利的身手,说不定小偷真就得手了。 他手里的这一百二十多两银子,可是他的初始资金。 若是真的被偷了,那他不说是一蹶不振,至少也要很久才能恢复元气。 虽然沈俊身上确实有一些麻烦。 但那些麻烦,大多集中在隔壁县,自己只要不去隔壁县便是。 不去隔壁县,那县令便管不到自己头上。 再者说,他身上麻烦多,自己身上的麻烦也不少。 陈家的敌对背后也有官府的影子。 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林明之端起水杯,痛饮一杯,随后嘴角露出笑容。 这沈俊,终于是和自己说了实话。 此人可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