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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抽丝剥茧(第2页)

事已至此,没必要跟自己置气。

何况徐言已经有些饿了,便和陈茂礼、双喜大快朵颐了起来。

山珍海味配上金华黄酒,确是别有一番滋味。

过了半个时辰,三人皆已酒足饭饱,桌上的菜肴还剩下一大半。

“不瞒贤弟,这是为兄有生以来吃过最豪奢的一餐。”

陈茂礼拍着肚子说道。

徐言打了个饱咯,面露尴尬道:“让履卿兄见笑了。”

事实证明有时候选择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你总会想要每个都尝试一下......

又过了一会,陈茂礼起身告辞。

徐言前脚把其送出屋,后脚便躺倒在床上。

“少爷,擦把脸吧。”

双喜将浸湿的帕子拧了拧递给了徐言。

徐言囫囵擦了一把摇头道:“先让我歇一歇。”

双喜唔了一声,自己取了一床被子准备打地铺。

一个人静了下来,回忆起今日府衙中和马知府的对答,徐言觉得十分古怪。

首先马知府是以质询“为陈茂礼作保”一事的理由叫徐言去府衙的。但实际上除了象征性的问了几句,马知府并没有对此事作过多关注。

反倒是之后知府大人以“瞻乌爰止,于谁之屋”引寒鸦为题,命徐言作词。徐言作罢词后他又诱导徐言谈到为官报国之上。更是引出“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现在想来这两者之间联结的极为勉强,似是生拉硬拽一样。

按理说以知府大人的水准不会做出这种事啊。难道说知府大人另有所指?

徐言联想到马知府最后那句“本府点到为止,你好好想想罢”,愈发觉得此事不简单。

徐言闭上眼睛开始仔细回忆每个细节,“瞻乌爰止,于谁之屋”出自诗经,属于五经。“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出自论语,属于四书。

四书加五经,这当然有可能是巧合,但也存在另一种可能,即是马知府事先计划好的,引着徐言一步步接上。

至此,徐言心中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算不算马知府在向他暗示府试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