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抽丝剥茧(第2页)
事已至此,没必要跟自己置气。
何况徐言已经有些饿了,便和陈茂礼、双喜大快朵颐了起来。
山珍海味配上金华黄酒,确是别有一番滋味。
过了半个时辰,三人皆已酒足饭饱,桌上的菜肴还剩下一大半。
“不瞒贤弟,这是为兄有生以来吃过最豪奢的一餐。”
陈茂礼拍着肚子说道。
徐言打了个饱咯,面露尴尬道:“让履卿兄见笑了。”
事实证明有时候选择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你总会想要每个都尝试一下......
又过了一会,陈茂礼起身告辞。
徐言前脚把其送出屋,后脚便躺倒在床上。
“少爷,擦把脸吧。”
双喜将浸湿的帕子拧了拧递给了徐言。
徐言囫囵擦了一把摇头道:“先让我歇一歇。”
双喜唔了一声,自己取了一床被子准备打地铺。
一个人静了下来,回忆起今日府衙中和马知府的对答,徐言觉得十分古怪。
首先马知府是以质询“为陈茂礼作保”一事的理由叫徐言去府衙的。但实际上除了象征性的问了几句,马知府并没有对此事作过多关注。
反倒是之后知府大人以“瞻乌爰止,于谁之屋”引寒鸦为题,命徐言作词。徐言作罢词后他又诱导徐言谈到为官报国之上。更是引出“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现在想来这两者之间联结的极为勉强,似是生拉硬拽一样。
按理说以知府大人的水准不会做出这种事啊。难道说知府大人另有所指?
徐言联想到马知府最后那句“本府点到为止,你好好想想罢”,愈发觉得此事不简单。
徐言闭上眼睛开始仔细回忆每个细节,“瞻乌爰止,于谁之屋”出自诗经,属于五经。“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出自论语,属于四书。
四书加五经,这当然有可能是巧合,但也存在另一种可能,即是马知府事先计划好的,引着徐言一步步接上。
至此,徐言心中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算不算马知府在向他暗示府试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