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歌王明星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0章 友情岁月(第3页)

之后这大叔人越红,心中的这块创痛就越深。

直至无法承受。

后来他疯狂的飙车、酗酒、服药、泡妹,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想让自己变得麻木,来逃避这不想记起的痛。

超越另外四子,因才华有限,离开林在山后,确实没什么发展余地,很快就在摇滚圈中销声匿迹了。

林在山曾想过去接济他们,拉他们一把,但他们根本就不接受林在山这个背叛者的施舍。

他们逐渐远离了音乐圈,也远离了林在山这个混蛋。

和另外三个岁数比较大的孩子比,林在山的小跟班吕晨,倒是在后来又和林在山有了联系。

毕竟岁数小。

吕晨最初也很气愤林在山的自私背叛行为。但贪吃的他,终究抵不住林在山的金钱美食诱惑,没过多久便又跟林在山混在一起了。

林在山那时给了吕晨不少钱,就为了煞一煞心头的那块恶疮。

吕晨前前后后加在一起收了林在山至少有100万中华元的零花钱。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100万中华元对普通家庭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吕晨当初是很感激林在山的,不过后来他和林在山还是渐行渐远了,因为林在山有钱以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乖张暴戾,神经兮兮,浑如一颗定时炸弹,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炸了。

他要炸起来,可怕的就像一个混世魔鬼。

就算是林在山身边最近的朋友,吕晨都害怕林在山炸起来会弄死他。

那时林在山每天都服药过度,会出现他自己根本没法抑制的幻觉,这样的林在山,吕晨真心害怕。

吕晨曾劝过林在山很多次,让林在山戒掉那些破药。

但林在山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不但不听劝,林在山还嫌烦的暴揍过吕晨很多次。

有一次出现严重的幻觉了,他以为自己在打小鬼,差点没用棒球棍给吕晨抡死!

自那以后,吕晨和林在山就渐行渐远了,他不在堕落的摇滚圈里混迹了。

回家之后,金盆洗手,吕晨帮着他老爸一起打理起了他们家开的老餐馆——七里香。

这餐馆可有年头了,从吕晨爷爷那辈儿就开始经营了。

虽然店的规模不大,但在当地小有口碑。

靠着林在山给的那一百多万资金,吕晨逐渐把七里香给做大了。

时至今日,七里香已从一家古香古韵的五十年老店,变成了拥有12家黄金地段连锁快餐店的小型快餐集团,覆盖东海市几大商区,在整个东海都算小有名气。

和全国性的大型连锁餐饮集团比,七里香还很不入流,但吕晨的人生,算是小有所成了。

原来那大叔喜欢吃七里香的炸肥肠,就是因为他从小就在七里香的老店里蹭吕晨家的饭吃,七里香的饭会让他有种家的温暖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