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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王安石(第1页)

第二百六十章王安石

苏洵有些头疼:“这次带东西也太多了,幸好是没有买到马,要不然还真没法安置,这宅子还是偏小。要没有待考房,还得租车,更麻烦。”

乞第龙山去几次地方都看过了,回来除了夸赞汴京繁华之外,就一个评价——贵!什么都贵!

因此他舍不得花钱,相同价格,在眉山都能买到五尺半的好马了,这里才四尺二!

四尺二的马比驴好不了多少,还不如租车,一次花费不过百文钱而已。

汴京的繁华,与苏油关系不大,因为他压根就没有时间看。

家里安顿好,这才开始打探消息。

首先就是坏消息,张方平,刚刚为朝廷整理出《嘉佑驿令》,这是继漕运改革后的第二个重要章程,同样是针对物流交通,提振商路的必要举措。

然后也是老张自己行为不谨慎,被权御史中丞包青天咬住了。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春,开封府接到一起诉讼案——一名刘姓老妪状告她的侄子刘保衡“亡赖豪纵,坏刘氏产”。

这刘保衡就是一名通过扑买承包到京师某个酒场的富商。不知道是因为投标时标价过高,还是对酒场经营不善,结果亏了大本,欠下政府一千多贯钱。

刘保衡被官府追债——这是计司的业务——只好卖掉祖业,一处京中的宅院来偿还欠款。

汴京内城难得有宅院发售,因此那里一放盘,马上就有人买下来。

告状的老太太,是刘保衡的姑姑;所控告一事,正是刘保衡卖掉祖业还债一事。

开封府调阅了档案,这姓刘的卖掉的是他自己的物业,没什么不对啊。

刘氏姑姑向法官提供了一个对刘保衡不利的证据:“保衡非刘氏子。”

要是这样的话,刘保衡真没有权利卖掉刘家的祖业。

开封府再次派吏员调查,证实刘氏姑姑所言非虚,刘保衡乃族子。

于是,法官按律判处:取消刘保衡鬻卖刘家祖业的交易,刘保衡将钱款退还买方,买方将物业退还刘家。结案。

等等,开封府一名法官发现,这处宅院的买家,竟然是三司使张方平。

老张在益州滋润了几年,手里也有了不少钱,就准备在京城买套房子。

恰好刘保衡不得不卖房还债,这事情又是计司正管,老张便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掏钱买了下来。

权御史中丞包拯上书劾奏张方平——身为三司的行政长官,现在刘保衡卖房还债,恰好又是你张方平将房子买下来,那谁知道在交易的过程中有没有存在不正当的利益输送,或者有单方面恃势压价的不公正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