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介绍朋友给赵香云(第2页)
他以前来县城,肯定只有一件事儿,就是给妹子香云买肉。
他妹子落水前,每顿饭,必定是细粮。
最多隔三天,就要吃一顿肉,那会儿真的是当公主一样的养。
现在香云已经变了很多了,吃的和大家一样,虽然每天早上,他妈还是会给香云一个水煮蛋,可赵兴国,却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嫉妒自己的妹妹能够吃好东西了。
这是香云应该得的,他这个做哥哥的,也高兴妹妹能够吃好!
“那我们……再去逛逛?对了,百货大楼还没去!”赵兴国开口。
他想起,出门的时候,他妈给他的几尺布票,或许……他能够给刘涵买一身衣服的布。
“百货大楼?别去了吧,那里东西比供销社贵。”
百货大楼东西的种类比供销社齐全,布料什么的,都比供销社的好看,还有鞋子和手表、头绳那一类的东西卖,就是东西会卖的比供销社贵一点。
“没事儿,咱也不一定是去买的,先去看看!”
赵兴国手上十块钱,和刘涵一起,加上买东西那些,不到两块,剩下八块钱,只要不买毛线和灯芯绒之类的布料,应该还是够的。
在百货大楼,赵兴国带着刘涵转到了卖布的地方。
这个年代的布料颜色还是比较保守的,黑白灰蓝,四种颜色为主,黑白两色,用的更多。
加上衣服都是自己做的,所以款式也比较老旧。
当然,这是常态,大街上,大家穿的一样,还不觉得尴尬,你要是穿的和别人不一样,那才叫尴尬。
赵兴国给刘涵选了一种小碎花的的确良布料,七毛五一尺,赵兴国一口气买了六尺,花光了陈五月给她的布票。
付钱的时候,刘涵心都在疼。
六尺布,四块五,换成正规市场的粮食得有二十多斤了。
赵兴国付完钱,布就是他的了,他转手给了刘涵,“给!”
“兴国,要不……要不这布给香云吧,我还有衣服穿。”刘涵道。
虽然两个人已经在处对象了,很有可能还会结婚。
但是刘涵还是不习惯用赵兴国的钱。
“别,不用的,香云衣服多了去了,我妈不会让她苛着!”
赵家最受宠的就是赵香云。
毫不夸张的说,赵香云一个月最少有一套半套新衣服。